激发消费活力,云南、无锡、上海等地通过政策发力夜经济

2025-08-14
来源:城市光网

夏日炎炎,游客“怕晒又爱玩”推动夜经济升温。数据显示,超六成5A级景区延长营业至夜间,七月以来"夜游"相关搜索与评论量环比激增约100%,每逢周末更迎来搜索高峰。18时至22时,这短短四小时已成为撬动消费的"黄金时段",商务部报告清晰指出,我国60%的消费发生于夜间,大型商场在此时段的销售额轻松突破全天总额的50%。

中国夜间经济市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。2024年中国夜间经济市场规模已突破36.4万亿元,同比增长17.6%。作为拉动消费、激活城市活力的新引擎,夜间经济串联起餐饮、文旅、娱乐等多元业态,持续释放巨大增长潜力。面对暑热,清爽舒适的夜间游玩体验,正成为各地文旅寻求突破的关键抓手,多地正积极出台专项政策与措施,多措并举激发夜间消费活力。下面,我们一起来看看~~

云南:十四项举措推动夜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

近日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、云南省公安厅等8部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夜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提出打造夜间文旅经济标杆城市、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、创新“遇见云南”产品、丰富夜演产品供给、拓展夜购消费空间、提升夜宴美食体验、打造特色夜间节庆、科技赋能夜间文旅等十四项具体举措。

《措施》提出建设国际一流的夜间文旅经济标杆城市,并逐步再现翠湖九巷十三坡、云津夜市、米轨小火车等“老昆明”实景,打造国际夜间文旅消费之都,构建以昆明为核心的“一核多中心”夜间文旅经济发展格局。同时,通过微改造、精提升,提质升级一批地标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重点打造10个以上全国知名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打造60个以上夜间文旅消费街区。

《措施》还提出创新“遇见云南”产品,打造100个以上“遇见云南”夜游打卡地。支持昆明等州(市)围绕郑和、聂耳、徐霞客和西南联大等IP推出大型演艺。同时,培育“遇见云南”非遗工坊品牌,做强滇菜品牌,打造推广十大非遗菜品。支持高水平举办火把节、花山节、目瑙纵歌节、三月街等民俗节庆活动。

此外,在科技赋能夜间文旅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,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建好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”服务平台,提供游线介绍、实景导航、智能讲解、个性化定制和优惠政策发布等“夜游云南”服务。支持旅游景区、历史文化街区等市场化运作,利用光影投影、增强现实、激光水幕等技术,推出集观赏、互动、体验、巡游为一体的行进式、沉浸式体验场景。支持商业街区举办老字号、嘉年华等活动,鼓励老字号企业数字化创新,丰富夜间消费场景。

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夜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扩内需、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充分挖掘我省商文旅体资源优势,进一步繁荣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,推动夜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以下措施。

一、打造夜间文旅经济标杆城市

支持昆明市、大理州、西双版纳州、丽江市、迪庆州等有条件的州(市)强规划、优布局、补短板、促消费,建设国际一流的夜间文旅经济标杆城市。重点支持昆明市加强规划引领,逐步再现翠湖九巷十三坡、云津夜市、米轨小火车等“老昆明”实景,打造国际夜间文旅消费之都,构建以昆明为核心的“一核多中心”夜间文旅经济发展格局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,各州(市)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。以下均需各州(市)人民政府负责,不再列出〕

二、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

通过微改造、精提升,提质升级一批地标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。重点打造翠湖片区、官渡古镇、昆明老街、斗南花市、大理古城、双廊小镇、丽江古城、束河古镇、告庄西双景、独克宗古城等10个以上全国知名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打造60个以上夜间文旅消费街区。省级优选一批集聚区和街区开展提升试点,按照每个试点项目不低于100万元标准给予州(市)资金补助。推动巍山、建水、沙溪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,防止过度商业化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三、创新“遇见云南”产品

推出夜游、夜娱、夜购、夜宴、夜健、夜赛等系列产品,打造100个以上“遇见云南”夜游打卡地。围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街区,开发必赏一场夜秀、必尝一餐美食、必品一杯饮品、必购一件好物、必探一个文化空间的“五个必”深度游体验产品。支持开发美食街区、文创集市等城市夜间文旅消费产品,以及温泉养生、中医夜市等夜间康养体验产品。鼓励创新“雨林夜游”“观星野营”等户外深度体验产品,支持举办夜间体育赛事活动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四、丰富夜演产品供给

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扶持引导优秀剧目创作演出。支持昆明等州(市)围绕郑和、聂耳、徐霞客和西南联大等IP推出大型演艺,支持各地开发舞台剧、沉浸式实景演艺、情景演出、小剧场或庭院剧。支持各地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,纳入全省文旅宣推重点,公安、文旅、消防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优化审批流程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安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五、拓展夜购消费空间

培育“遇见云南”非遗工坊品牌,开发有辨识度、美誉度的“云南礼物”。提升“乡愁书院”、城市地标性茶吧书吧等品质,构建多元立体的夜间文化空间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省级步行街建设、智慧商圈改造提升。在规范有序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鼓励在智慧商圈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周边发展“地摊经济”“后备箱集市”。支持发展首店、首牌、首秀等首发经济。(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六、提升夜宴美食体验

拓展“食在云南”消费场景,做强滇菜品牌,打造推广十大非遗菜品。提升“汽锅宴”“鲜花宴”“长街宴”“大观长联宴”等特色美食品质。创新“餐饮+文旅、餐饮+赛事”,鼓励发展“深夜食堂”,融合东南亚元素打造跨境夜市美食走廊。推出100个“本地人常去、外地人必去”的夜间美食街区,定期发布美食地图和消费指南。举办“中华美食荟—好味云南”餐饮促消费活动,发放“美宿美食美物消费券”,鼓励商家配套发放夜间消费优惠券。(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七、打造特色夜间节庆

支持高水平举办火把节、花山节、目瑙纵歌节、三月街等民俗节庆活动,办好澜沧江·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、丝路云裳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、中越跨国春晚暨边民大联欢等活动,丰富夜间文旅体验产品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八、扩大入境旅游规模

实施入境旅游跃升行动,拓展入境游便利化试点,给予每个入选的试点州(市)100万元资金补助。针对入境游客消费需求,扩大夜间消费产品供给,广泛布设离境退税商店、“即买即退”集中退付点并延长夜间营业时间,吸引入境游客过夜停留。鼓励开拓入境旅游市场,对招徕入境过夜游客1000人以上的旅行社,按照不超过50元/人标准给予奖励;对包机入境人数达100人/架次的旅行社,按照3万元/架次标准给予奖励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,昆明海关、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九、延伸公共文化服务

鼓励有条件的州(市)级以上文博场所在重大节假日每日延长开放1.5小时、公共体育场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。推动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,支持各级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图书馆等面向市场开发文创产品,举办夜间沉浸式数字体验展、夜间特展等。重点支持昆明市提升翠湖博物馆群,在陆军讲武堂、革命军事馆周边开展主题文创集市试点。组织“遇见云南”夜间民族特色广场舞活动并按程序给予奖补。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周末、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日夜间,免费向游客开放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商务厅、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十、科技赋能夜间文旅

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建好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”服务平台,提供游线介绍、实景导航、智能讲解、个性化定制和优惠政策发布等“夜游云南”服务。支持旅游景区、历史文化街区等市场化运作,利用光影投影、增强现实、激光水幕等技术,推出集观赏、互动、体验、巡游为一体的行进式、沉浸式体验场景。支持商业街区举办老字号、嘉年华等活动,鼓励老字号企业数字化创新,丰富夜间消费场景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十一、壮大市场经营主体

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夜间消费品牌和龙头企业落地。积极引培灯光夜游、影视娱乐、沉浸互动、夜间直播、体育康养等市场经营主体,深耕特色领域,实现专业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发展,推动形成完整的夜间文旅产业链。积极发展电影院、音乐酒吧、24小时书店等中小微文旅企业,加强服务监管,打造健康有序的夜间休闲娱乐场景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广电局、省体育局、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十二、打响“云南之夜”品牌

整合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,联动各级主流媒体、新媒体、社交平台,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,集中打造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—云南之夜”品牌。邀请文化名人、旅游达人、文旅博主担任“夜间文旅体验官”,加强“云南之夜”品牌推广。举办短视频大赛,鼓励创作、记录和传播“云南之夜”美景美食美物美俗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十三、完善夜间配套服务

强化“设施配套”基础保障,优化停车场、公共交通、标识指引等服务设施,鼓励结合夜间文旅路线开通“星光夜班车”。实施A级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,对景区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夜游沉浸式体验项目,按照每个项目分档次给予州(市)不超过80万元的资金补助。(省商务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)

十四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

统筹既有财政资金,对符合政策的夜间文旅消费项目给予支持。优化夜间文旅营商环境,对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提升文旅、公安、商务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体育等部门联动服务质效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强化治安安保服务,持续提升夜间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反应能力,筑牢安全底线,确保市场安全。(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体育局、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)

无锡:十项措施繁荣夜间经济

近日,《无锡市繁荣夜间经济十项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十项措施》)出台,围绕“延时扩容、场景创新、环境优化”三大方向精准发力,推动无锡夜间经济向专业化、品质化升级。

时空延展,“夜无锡”生活边界更自由。《十项措施》提出,鼓励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、中山路、湖滨商业街等重点商圈商街延长营业时间、提升消费品质,开设深夜书店、深夜音乐俱乐部、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消费场所;同时强调做好规划布局,建设餐饮集聚型、购物集聚型、文体消费型夜间经济集聚区,培育10个夜间消费商圈(商街),打造20个特色夜市,推动30家文体场馆夜间延时开放,焕新100家夜间消费特色商店,通过“核心商圈+特色节点”的网格化布局,让夜间消费触手可及。

场景多元,“夜生活”的玩法越来越野。《十项措施》从夜游、夜味、夜健、夜演4个领域寻求突破,力求让游客的夜间消费体验“可感可及”。发展“春晚十景”品牌、发布“运河食光”夜间美食地图、新建改建城市智慧灯光球场等,打造具有吸引力的夜间消费热点;提出跨界融合发展,丰富“运动+”“演出+”“二次元+”等复合式夜间消费场景供给;打造“锡夜精彩”夜间经济品牌,各板块共同发力,构建无锡夜间经济1+8品牌矩阵,为升级夜间消费打开新通道。

包容治理,“夜活力”的守护更有温度。《十项措施》明确提出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服务机制和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在做好餐饮油烟、噪声和光污染防治,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基础上,依法依规降低准入门槛,简化审批手续,放宽夜间促销活动、展览展示展演、外摆经营等审批,为夜经济发展的各类主体松绑、赋能。

上海:十条新政点燃夜间经济烟火气

近日,上海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在“精彩夜上海”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透露:上海在夜间经济1.0支持举措的基础上,将推出10项举措支持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发展,包括新增4项举措以及优化升级6项举措。

4项新增举措包括:丰富夜间街区演艺活动,对小型驻场演出、助兴表演资源支持并给予审批便利,同时增设街头艺人点位;优化夜间活动报批报备,对举办的活动给予审批便利化通道;推动商场、街区、公园绿地等打造体育观赛“第二现场”,构建沉浸式集体观赛场景;支持推出夜间定制旅游巴士线路,串联上海地标建筑、区域以及夜间经济人气地标。

除了新增的4条举措,上海前期已推出的6项夜间经济举措也将得到优化提升,包括释放“外摆经济”活力、优化市集食品安全监管、支持举办主题特色市集、提升夜间景观照明品质、优化夜间停车保障、支持推出夜间定制旅游巴士线路、营造放心安心的夜间经济消费环境。

具体内容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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